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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一泓碧水 護一方平安《新鄉市河道保護管理條例》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發布時間:2022-12-12 丨 閱讀次數:
昨日,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,作為我市擁有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的第10部實體法,《新鄉市河道保護管理條例》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,以法之名守護河道安瀾。 河道作為防汛排澇的天然屏障、生態環境的組成部分,是保障地方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性資源。去年,我市遭遇特大暴雨洪澇災害,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,市人大常委會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風險挑戰、應對突發事件的重要論述精神,深刻汲取特大暴雨洪澇災害應對的經驗和不足,多方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,制定《新鄉市河道保護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條例),運用立法手段助推筑牢防汛安全防線。 《條例》分為總則、規劃、保護、治理、法律責任、附則6個部分,共6章44條?!稐l例》堅持立法“小切口”,把“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”落到實處,以護衛河道安瀾為主線,聚焦清淤疏浚、引黃沉沙、河道清障、河道采砂等突出問題作出針對性規定。 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同志向記者介紹,具體來說,《條例》進一步完善了河道管理體制,規定了市縣兩級政府加強對河道保護與管理工作的領導,明確了鄉鎮(街道)、村(居)民委員會的職責,對河長制予以規范,明晰了河道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;進一步規范了河道名錄制度,強化規劃的引領、約束作用,強調依法劃定河道管理范圍、堤防安全保護區,規范設置保護標志;進一步筑牢了防汛安全防線,對妨礙行洪的主要問題作出禁止性規定,強調加強良相坡、柳圍坡蓄滯洪區的日常管理,規定定期監測河道淤積情況,嚴格控制退水含沙量;進一步保護了河道生態環境,規定構建互聯互通的水網體系,加強入河污染源日常監管,建立河道日常保潔、養護管理和常態化巡查制度,科學開發拓展河道社會服務功能,滿足居民休閑、健身、娛樂等需求;進一步加大了違法行為懲戒力度,對違反河道管理范圍內、堤防安全保護區的禁止性行為,擅自填堵、覆蓋、占用河道溝叉及與河道相連通的坑塘,擅自從事河道采砂等違法行為設置了適當從嚴的法律責任,發揮法律的警示和懲戒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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